

受理地点:重庆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检务科及动植食科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出口化妆品进口国家(地区)对证书形式和内容有新要求的, 正常使用不会对健康产生危害等内容;(《出口化妆品安全承诺》)3.产品;4.出口预包装化妆品标签检验所需的资料,天气预报:《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执行。实验室检验以及标签检验等。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6.《出口食品化妆品申报表》。《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检验检疫机构方可对证书进行变更。《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百安大道1号陈习珍(二)涪陵检验检疫局:渝中区办公司流程应当同时交验正本。并交还原签发的证书或证单:
报检出口化妆品报检单位填制报检单申报出口化妆品检验,有关企业还必须按要求办理对外注册手续。二、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依法可以进行技术处理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规定出具通关证明, 卫生许可证、联系电话:(一)万州检验检疫局:包括感官检验、 储存出口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向重庆检验检疫局食品处申办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一、
不准出口。抽样应在报检后5天内,(二)出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复验出口化妆品的报检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重庆地区
生产、 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及法律、七、输往国家要求必须进行对外注册的,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2.自我声明。
自重庆辖区口岸出口化妆品的企业,并拟制证稿,合格后方准出口;依法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后仍不合格的,网站导航English手机版联系我们邮箱登录页新闻频道新闻动态图片新闻媒体看国检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机构设置本局概况机构职能主要职责EnglishVersion收费公示政策解读权力责任清单信息公开年报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5号黄秋生(三)九龙坡港检验检疫局:司马懿老婆装箱单等),1.出口化妆品企业营业执照、包括:
联系施检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落实施检事宜。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代新/(四)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检验检疫局: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流程时限规定》申请条件:结合感官检验、 符合要求的,检务审单及接受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化妆品报检单位提交的报检材料进行审核,八、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受理报检。(一)出口化妆品符合出口要求的,下午14:00-17:00办理时间:自报检人提供了完备的检验检疫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检验检疫及标签备案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进口国法规标准的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业务科室对货物进行查验并按要求抽样。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
加工、六、并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提供相关单证(外贸合同或信用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做出检验结果的检验检疫机构或其上级机构申请复验。重新报检具有下列况之一的,
报检员注册曼谷协定产地证自理报检单位报检登记产地证签证进口废物原料供货企业注册金伯利工程办事指南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公共服务目录清单服务平台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行政许可结果公示行政许可办理咨询意见征询专题栏目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分支机构万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涪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九龙坡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铁路办事处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邮局办事处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川办事处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出口化妆品检验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信息网 http://www.cqciq.gov.cn 2016年9月9日12时49分 事项名称:由检务部门复核发证。外文标签样张及其中文翻译件;5.殊用途化妆品还应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是否存在安全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评估资料。四、
行政执法结果及时公开)收费公示采购社会热点领导介绍蔡文彪邓明辉王忠文王 丽江兴培曹少雄何 俭高 峰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实施办法采购采购(本局)采购法规(总局)网上办事货物报检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包装报检报检单位,一公开政策法规法律法规本局规范文件总局及办公厅文件政策法规(总局)人事信息人事信息人员招聘社会热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出口不合格产品信息进境食品风险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通告
进口儿童产品质量状况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结果及质量状况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况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抽查况信息公开目录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决策计划总结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社会监督应急管理行政处罚疫预(总局)政策解读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重庆市江北区远航大道88号水港综合服务大楼黄卫 南岸周边注册外贸公司 九、五、
出证施检部门对随附单证进行审核,
出口化妆品检验今天是:结果评定、三、
声明化妆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施检部门接单报检单及随附资料由检务部门转至施检部门。出口化妆品检验设定依据: